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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工业互联网测试验证环境建设申请时间及条件

来源:创新产业融合促进会  时间:2019-10-10

概述:事后资助方式,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资助,最高资助不超过500万元。

资助范围:项目建设投入的信息化设备、软件、系统集成、网络通信费用,以及相关的实验设备、测试认证等。

 

一、申报时间

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19年9月20日至 2019年10月13日17时整。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9年9月23日至2019年10月18日17时整(工作日)。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由基础申报条件和专项申报条件两部分组成。

基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项目实施地在深圳市。

(二)申报单位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没有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申报单位在市工信主管部门无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

(四)申报项目符合深圳市工业互联网重点发展领域和专项申报指南的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申报单位具备实施申请项目所需的资金、人员、场地、设备等主要条件保障,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五)申报项目符合国家和本市能耗、环保、安全等要求。按有关规定须完成用地、环评、规划等备案或核准的,须取得有关批准文件。产品涉及安全、医疗、金融等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申报单位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或销售等许可。

(六)申报单位提交的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应确保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专项申报条件:

1)项目单位具有工业互联网应用技术开发能力,项目方案要解决的问题明确、目标具体、实施路径可行,有可量化的技术经济指标,且各项指标均已完成。

2)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500万元。

3)项目建设期在最近2个自然年度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