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服务

深圳市光明区 2021 年新材料产业专利成果转化项目申报

来源:创新产业融合促进会  时间:2021-07-01

一、概述


对企业自有核心发明专利从授权之日起 3 年内,形成高新技术产品销售额高于(含)1000 万元、不足 2000 万元的,一次性给予 30 万元奖励;形成高新技术产品销售额高于(含)2000 万元的,给予一次性 50 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多申报 2 个产品,同一产品只能申报 1 次。


二、申报时间:截止至4月18日

三、申报条件

(一)注册登记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光明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近三年经营规范,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即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消防、社保、统计、财税等方面未受到 10 万元(含)以上罚款处罚,且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近三年信用记录良好,申请资助时不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之中(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数据为准)。

(五)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区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六)所从事行业或开展的业务按照有关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或需取得相关资质的,应按要求取得。

(七)为从事优势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及前沿材料等领域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

(八)每个核心发明专利只能对应 1 个产品,同一核心发明专利只能申报 1 次,每家企业每年最多申报 2 个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