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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导读】最高资助1000万元/年!宝安区企业增资扩产补贴来了! 网站首页会员服务

来源:深圳市创新产业融合促进会阅读:3818

尊敬的各位会员:



深圳市创新产业融合促进会为帮助会员企业挖掘自身潜力,完善服务体系,助力企业申报项目补贴,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有需要的会员可与秘书处联系。





一、 支持内容

1.保障优质制造业企业用房需求,鼓励企业在宝安开展增资扩产项目,对2022年度、2023年度通过新租赁厂房实施增资扩产的,给予一定补贴。



2.申报主体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





二、申请条件

1.申报主体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且按规定依法在宝安区纳税、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申报主体在2024年度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年产值5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5%;

(2)年产值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且同比增长10%以上。



3.申报主体于2022年或2023年在宝安区内新租赁生产厂房,并取得租赁备案凭证;新租赁厂房的租赁合同签订日期、备案凭证日期须在2022年1月1日以后。



4.申报主体租赁生产厂房用于本企业增资扩产项目,并须取得注册地所在街道办出具的关于2022年2023年增资扩产情况的书面意见。





三、支持强度及方式

1.按照企业实际新增厂房租赁面积给予每月每平方米18元且不超过实缴租金50%的资助,单家企业每1000万元年度产值增量最多资助500平方米,每年最高资助1000万元、最多资助3年。



2.年度最高资助面积以企业增资扩产上一年产值作为基期产值进行计算。企业在宝安区内原址续租或搬迁的,须扣除原租赁面积。



3.资助期限从企业实际缴纳租金起最长资助3年。



4.本项目资助不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四、申报时间及网址

(一)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时间:

2025年9月5日-2025年10月20日



2.纸质材料提交时间:

2025年9月5日-2025年10月31日。



(二)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申报项目“2025年企业增资扩产补贴项目(2022年度、2023年度新增租赁)”,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通过网上申报预审的企业,还需通过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