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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会员:



深圳市创新产业融合促进会为帮助会员企业挖掘自身潜力,完善服务体系,助力企业申报项目补贴,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有需要的会员可与秘书处联系。





一、政策内容

对企事业单位原创的文化产品对外投入市场的,按最高不超过其首年度内实际收入的15%给予原创作品开发单位奖励,每家单位每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设定依据

为鼓励打造精品内容生产和传播高地,根据《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南山区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专项扶持措施》,制定本操作规程。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南山辖区依法从事实际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履行相关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3.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项目实施地或数据申报地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四、申请类别

(一)原创影视出版作品

我区企事业单位原创的动漫、电影、电视剧、舞台剧、出版作品、网络剧、微电影、音乐等文化产品在国家级、省级出版发行单位或院线、电视台、剧场、网络播放平台等出版发行或播出、演出的,按其出版发行或播出、演出首年度内实际收入的15%给予原创作品开发单位奖励,每家单位每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条件及说明:

1、申报主体为原创作品开发商,影视出版作品为独立制作单位或前三出品人单位的开发商,非第一出品方需获得前位出品方的放弃申报声明;

2、申报主体需上年度在南山区统计在库;

3、奖励范围为上两个年度内原创作品在国家级、省级的出版发行单位或电视台、网络播放平台等出版首次发行或播出、演出之后12个月内所产生的全部收入;

4、收入为不含税。产生收入时间在上两个年度内(自然年),连续不超过12个月;

5、申报主体上一年度营收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每家单位每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申报主体上一年度营收未达到5000万元,每家单位每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原创游戏作品

对游戏开发企业原创开发的或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游戏产品(不含委托加工游戏产品)进行运营的,按其运营首年度内实际收入的10%给予开发企业奖励,每家单位每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条件及说明:

1、申报主体为原创游戏产品的开发商;

2、申报主体需上年度在南山区统计在库;

3、奖励范围为原创游戏产品上两个年度内首次公开发售或投入运营之后12个月内所产生的全部收入;

4、收入为不含税。产生收入时间在上两个年度内(自然年),连续不超过12个月。

5、申报主体上一年度营收达到1亿元及以上,每家单位每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申报主体上一年度营收未达到1亿元,每家单位每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五、资助方式

本项资金资助属于核准类项目,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本项资助受年度资金预算控制,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视申报情况和预算安排,可以对资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主体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六、办理流程

(一)申报主体登录“A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https://www.inanshan.org.cn/),网上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二)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性审核,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复审项目申报材料;

(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拟定资助计划;

(四)区相关部门对申报主体的有关经营资质情况进行核查;

(五)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将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有效投诉的项目资助计划,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再按照相应审核程序提交审议;

(六)经审议后,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直接行文下达资金计划;

(七)申报主体线上提交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的收据;

(八)区财政部门及时安排资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七、所需材料

登录“A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https://www.inanshan.org.cn/)在线填写《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分项资金-鼓励文化精品原创-原创作品开发、运营奖励项目申请书》。





八、时限要求

(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视申请情况安排集中受理企业申请,具体受理时间以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二)申报主体须按照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相关通知要求及时提交资金拨付所需材料,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所依据的政策内容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本项目资助的主体应保证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因其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侵权等行为,该项目申请无效,如事后发现存在以上行为,本资金主管部门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申报时间

2025年10月30日09:00至2025年11月10日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