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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 2021 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倍增支持计划项目申报

来源:创新产业融合促进会  时间:2021-07-27

一、申报时间

(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倍增支持计划,申报时间:2021 年 7 月 12 日 9:00-2021年 11 月 19 日 18:00。


二、项目内容
(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倍增支持计划
1、政策内容:
鼓励区内科技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上年度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 20 万元财政奖励;对上年度再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 10 万元财政奖励。

2、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上年度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条件:注册在南山,上年度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更名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的不再给予奖励。
3、资助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原则,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三、特别说明
(一)专项资金不予资助的几种情形
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3.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4.提出资助申请后,将企业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二)最近三年累计获得资金扶持额度
1.100 万元(含)以上 300 万元以下的企业,原则上应书面承诺获得扶持资金后三年内注册登记地址不迁出南山区,不改变在南山区的纳税义务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社会责任。
2.300 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原则上应书面承诺获得扶持资金后五年内注册登记地址不迁出南山区,不改变在南山区的纳税义务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