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会员:
深圳市创新产业融合促进会为帮助会员企业挖掘自身潜力,完善服务体系,助力企业申报项目补贴,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有需要的会员可与秘书处联系。
一、申报时间
1.网络填报:2024年1月25日至2月25日18时
2.书面材料递交:2024年1月25日至2月29日18时(工作时间)
二、项目类别
一、资助的项目类别
软件企业围绕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信息安全、数字孪生等软件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组织实施经济社会效益显著、主要性能指标取得突破的新产品应用推广项目。
(一)大数据:重点支持数据采集、数据清洗、数据分析发掘、数据可视化、大数据行业应用、联邦学习、隐私计算等领域。
(二)云计算:重点支持平台即服务(PaaS)、软件即服务(SaaS)等领域。
(三)区块链:重点支持区块链底层平台建设,以及在金融、政务、教育、医疗、交通等领域的应用。
(四)信息安全:重点支持网络安全、虚拟主机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安全、应用安全、国产商用密码等领域。
(五)数字孪生:重点支持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城市信息模型(City Information Modeling)、游戏引擎等领域。
三、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由基础条件和专项条件两部分组成。
基础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内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项目实施地在深圳;
(四)申报单位提交的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或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
(五)不存在就同一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内容相同的项目向市有关部门进行多头申报的情形;
(六)资助项目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或购买服务的项目;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申报单位为软件企业,主要从事软件产品开发或信息技术服务,申报前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要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且软件业务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嵌入式系统软件)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30%;
(2)主要从事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信息安全、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或数据服务,且上年度主营业务年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专项条件:
(一)项目总投入不低于500万元,项目建设投资(主要包括软硬件设备及工器具的购置和改造费用,云服务器的租赁费用,项目所需场地建设和改造费用)占项目总投入比例不低于20%;
(二)申报项目属于申报指南要求的产业细分领域方向;
(三)申报项目须为项目申报指南发布前两个自然年度内开始建设,项目建设期不超过2年,且项目已建设完成;
(四)申报项目须至少达到以下一项条件:填补国内市场空白、可替代进口、打破国外市场垄断;功能或性能在现有同类产品中具有明显技术领先优势、主要技术指标参数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运行安全可靠;产品实现商业化应用、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资助方式、标准及范围
(一)资助的方式和标准:
事后资助,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入的30%,给予项目实施软件企业最高1000万元资助。
(二)资助的费用范围:
项目资助费用范围是申报单位为实施上述资助项目实际发生的项目总投入,包括项目建设投资(主要包括软硬件设备及工器具的购置和改造费用,云服务器的租赁费用,项目所需场地建设和改造费用)、研发费用(主要包括自主研发费和委托开发费)等。(实际资助的额度,受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总额控制)
申报联系
产融会秘书处
敖丽娟 13410218017
于晓颜 13510641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