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创新产业融合促进会 时间:2019-11-13
一、申报时间
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22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须符合《龙岗区2020年重大项目基本申报条件》(见附件)对行业导向和投资规模的要求。
(二)申报项目须符合《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各专项规划、《龙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各专项规划、《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等要求。
(三)符合以下条件可适当放宽:
1.列入《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龙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龙岗区“十三五”重大项目规划中期调整项目库》的项目;
2.列入《深圳市实施东进战略行动方案(2016-2020年)》《龙岗区落实东进战略打造深圳东部中心行动方案(2016-2020年)》,服务于“东进战略”的项目;
3.列入《深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龙岗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龙岗区重大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项目;
4.服务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等国家战略,列入国家重大工程、省重点项目或市、区政府确定的重点专项行动计划的其它重大项目。
三、申报分类
申报项目按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前期项目两类进行申报。
(一)重大建设项目。包括重大续建项目和重大新建项目。目前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可申报2020年重大续建项目;项目用地已落实(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且2020年具备开工条件的,可申报2020年重大新建项目。
(二)重大前期项目。已取得政府投资项目赋码、社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批复(城市更新项目还须列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正在开展前期各项筹备、2020年内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可申报2020年重大前期项目。
备注:
(一)属于以下情况的从严进行评审:
1.已连续两年列入重大建设项目计划,且均未完成年度投资计划50%的项目;
2.已连续两年列入重大前期项目计划,目前尚未开工的项目;
3.更改原有用地性质,“工改商”“工改居”“M1改M0”的项目;
4.上年度已列入重大建设项目计划,且3次及以上未按时填报月报的项目。
(二)仅因投资规模未达到市级重大项目申报条件的项目,可申报区级重大项目;凡已申报为市级重大项目的不需再次申报区级重大项目。凡经审核被列为市、区两级的重大项目均享受重大项目绿色通道、三类三级分层协调机制等服务;
(三)年度重大项目证书有效期为一年,2019年重大项目也需在受理时间内申报2020年重大项目。
龙岗区2020年重大项目基本申报条件
行业分类 |
包含领域 |
总投资(亿元) |
战略性新兴产业 |
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 |
1 |
先进制造业和优势传统产业 |
航空航天、海工装备、汽车零部件、汽车电子、精细化工、芯片制造、光电显示 |
1 |
汽车整车、船舶制造 |
10 |
|
黄金珠宝、钟表、服装、眼镜、家具等 |
1 |
|
现代服务业 |
旅游、商贸会展、现代物流业 |
1 |
现代金融、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专业服务业 |
3 |
|
总部经济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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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能力建设 |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级创新平台、国家大科学装置、深圳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基础研究机构、诺贝尔奖科学家实验室等 |
1 |
创新平台及科研机构:创新中心、新型科研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 |
0.5 |
|
成果转化平台:孵化平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技术转移转化产业园、军民融合创新研究院等 |
0.5 |
|
创新技术(适用于中小微企业):5G通信、基因技术、细胞治疗、高端材料、人工智能、3D打印技术、激光微纳技术、VR技术等前沿技术开发、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登峰计划”项目、颠覆性技术创新等 |
0.5 |
|
创新能力建设配套服务: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科技中介机构等 |
0.5 |
|
社会民生 |
医疗、卫生、教育、民政、气象、文体、公园 |
0.5 |
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纯安居工程项目) |
3 |
|
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建设及升级改造,三网融合工程,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智慧应用 |
1 |
|
综合交通 |
国家铁路、城际和城市轨道交通 |
15 |
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 |
10 |
|
中小运量轨道交通系统(单轨、有轨电车等) |
10 |
|
城市高快速路网、干线性主干道、国道、省道等改造,重要过境口岸、全市性综合交通枢纽场站,跨境、跨区域和城市的重要桥梁及隧道工程 |
3 |
|
城市安全和环境资源 |
公共安全工程项目 |
0.5 |
石油和天然气的接收、储存、输送工程 |
4 |
|
电厂、输变电建设工程和电网改造工程 |
3 |
|
废物再利用和资源化项目 |
2 |
|
河流整治、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截污和排水管网、水库、水厂、引水工程 |
1 |
|
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开发(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
1 |
|
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余泥渣土受纳场项目、海绵城市项目、综合管廊项目 |
1 |
|
城市更新 |
符合《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和《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且已列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更新方向带产业内容的城市更新建设项目。 |
15 |
会员部 卓小姐
135 8088 2063